蘇懷明指著手機屏幕上的美麗國號碼,喜色難抑。
剛才他和湯普森的經紀人史提斯溝通后,已經敲定了《十年》英文版翻唱版權的出售事宜。
整整賣了20萬美金!
林一凡問道:“錢打過來沒有?”
“你說《十年》的翻唱版權費?那邊已經在走程序了,估計明天就會到賬。”蘇懷明回答道。
林一凡擺了擺手:“我說的是他們請我寫歌的邀歌費,到賬沒有?”
“啊?”
蘇懷明瞪大眼睛,用難以置信的語氣說道:“你要先收湯普森的錢,才肯給他寫歌?”
“廢話!”
林一凡翻了個白眼,“一直以來,不都是這個規矩嗎?”
“可這是美麗國天王湯普森,和其他歌手能一樣嗎?”蘇懷明脫口而出道。
現在可是打開國際市場的好機會!
如果林一凡的歌在美麗國音樂市場獲得認可,星光娛樂旗下藝人以后也可以試著在美麗國發展。
這章沒有結束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!若是闖美成功,將大大加速星光娛樂的發展。
這可是以前求都求不來的機會,林一凡竟然還要人家先給錢?
“哪不一樣了!”
林一凡的臉色沉了下來,一絲煞氣蘊含在話語中。
“我不是那個意思。”
蘇懷明后背一陣發涼,他也發現了自己剛才那幾句話里的不妥之處。
“我的意思是,是…。”蘇懷明結結巴巴,不知道該如何解釋。
“唉。”
林一凡嘆了口氣,道:“我不認為我低人一等,我也不希望你覺得自己低人一等,不管那個人是誰。”
“如果要低人一等,才能換來更好的發展,我寧愿不要。”
人心中的成見,猶如一座大山。
想要翻越這座山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蘇懷明是下意識的覺得自己不如人,需要擺低姿態。
這不怪他。
龍國最近幾十年,才慢慢趕上美麗國。
蘇懷明這一代人小時候,還吃不飽飯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