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紀人史提斯一臉關切:“接下來一星期的行程,我給你推了,你好好休息幾天,找回狀態再考慮接通告。”
湯普森可是他的搖錢樹,他自己生病都行,湯普森絕對不能出事。
“不用。”
湯普森搖手拒絕了經紀人的提議:“我現在身體好的很,沒有任何問題。”
成為天王后,他接的都是一些高價值的通告。
高價值對應數量少,他的行程壓力并不大,相比起歌王時期,甚至可以說是輕松。
就現在那點行程,不可能影響到他的身體。
只是這次他在媒體面前失言,實在太過詭異,就像是精神被人控制了一般。
但這種事,可能嗎?
湯普森覺得可能,因為他信教,他認為這是萬能的主,對他的指引。
而且,那首《十年》確實挺不錯的,話既然已經說出口,自然要說到做到。
湯普森:“史提斯,你聯系一下《十年》的發行公司,把《十年》英語版的翻唱版權買下來。”
史提斯驚訝道:“你還真要買啊?”
美麗國歌手購買龍國歌曲的翻唱版權,怎么聽,怎么覺得違和。
“你要讓我成為言而無信的人嗎?”湯普森瞪眼道。
不管這是萬能的主的提示,還是他精神恍惚隨口亂說出去的話。
既然話已出口,以他天王的身份,那就是一口唾沫一個坑,必須做到!
史提斯訕笑了一下,他也想明白其中關鍵了,知道《十年》的翻唱版權,不買不行。
“那…我們需要邀請《十年》的作曲人,來給你寫歌嗎?”史提斯又問道。
湯普森在視頻里,清清楚楚的說了,他想和林一凡合作。
“就讓他給我寫首歌吧。”
成績不好就說林一凡水平不行。
美麗國的作曲人,他還要考慮影響,不敢把話說的太難聽。
龍國的作曲人,直接開噴就是,反正這次合作后,以后基本不太可能再合作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
史提斯點了點頭。
……
“一凡,湯普森真的要請你寫歌!”
蘇懷明指著手機屏幕上的美麗國號碼,喜色難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