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家后,我又去醫院復查了。
復查結果和上次一樣——中度躁郁癥。
“建議你還是吃藥調理一下,目前你這個程度通過吃藥還是能保證在可控范圍內的。”
我不太關心這些,反問醫生:
“那我想問一下,我要是發病傷人犯法嗎?”
醫生聽我這么說,立馬警惕起來,沒有直接回復我。
我換了一種措辭,繼續說道:
“就是如果有人故意刺激我,導致我發病。那我去傷害人犯法嗎?”
我加上了這個前提,醫生的臉色好了些。
保守地說道:
“具體的法律條文得去咨詢專業的律師,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刺激你發病記得及時聯系醫生救治。”
聽到他這么說我立馬就放心了。
管他犯不犯法,反正我發病了最壞的結果也就是進精神病院。
我媽要是真想和我硬碰硬,最后遭罪的是誰可真說不定呢!
想到這,我樂呵呵地就回去了自己住的出租屋,開始做著自己的線上班。
等到我接到法律傳喚的時候,我正在律所咨詢律師。
我沒想到我媽這么效率,最后還真的把我給告了。
一想到我媽直到上次要走了還在那里裝慈母我就覺得惡心。
小時候我想要吃西瓜,我媽非得說西瓜是涼性的水果,男孩子吃了對身體不好。
后來我忍不住吃了一塊同學家長給的西瓜,我媽不僅跑到學校把那個同學給罵了一通,還逼著我在大夏天40c的天氣下站在操場中心罰站。
等到我實在是受不了脫水了以后,我媽還不讓班主任叫人把我送到醫院。
一直等到我哭著對她說媽媽我錯了,我不該嘴饞,我再也不吃西瓜了后,我媽才揮揮手把我帶到醫院。
等到了醫院后,我媽還戳著我腦袋對我罵道:
“死瘟神,都說了要你不要吃、不要吃,這下你長記性了吧!”
我媽當時得意洋洋地嘴臉在我心里留下了相當深刻的痕跡,一連好久我都會被媽媽當時的行為半夜做夢嚇醒。
不過我媽這次估計也沒想到我會突然開始反抗的吧。
我早就不是那個大夏天為了一塊西瓜站在烈日下不敢動的小孩子了,你敢來為難我,我就敢反擊回去。
盯著法院發來的電子傳票,心里冷笑:
不是要鬧嗎?那就讓我們來看看究竟是誰能鬧到最后。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