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蘇總,《不怕不怕》的歌曲授權合同,現在是不是該簽了?”
林一凡突然睜眼問道。
蘇懷明一時半會沒反應過來。
你不是在醞釀靈感嗎?
合著這老半天,你是在考慮《不怕不怕》的歌曲授權合同?
“十大娛樂公司就職的中級作曲人的歌曲授權費,一般二十萬到五十萬左右。”
“我取個中間數三十萬,你看合適嗎?”
對于一個初出茅廬的作曲人而言,第一首歌就能拿到三十萬的歌曲授權費,絕對是驚天之喜。
這是中級作曲人才能拿到的收入。
更別說,蘇懷明還給了林一凡七成的歌曲版權費分成。
大公司的初級作曲人,能拿兩成都算牛逼了。
“三十萬?”
林一凡表情驚訝。
既然要當作曲人,當然要對行業有些了解。
蘇懷明給出的這個價格,遠遠超出了他的期待,他原以為能有個十幾萬就不錯了。
“低了?”
“高了。”
林一凡笑道:“但您堅持要給,我也不能拂了您的好意,就三十萬吧。”
“什么時候給我轉錢?”
蘇懷明嘴角抽動了一下,他還是頭回被人這么上趕著催打錢。
“現在。”
早給晚給都要給。
既然林一凡急著要,他也懶得糾結歌曲授權合同簽沒簽,符不符合財務流程,大不了先拿自己的錢墊一下。
也許林一凡有什么急事需要用錢。
沒必要因為這早晚要給的錢,惡了林一凡對星光娛樂的觀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