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一凡雙手抱頭,愁眉苦臉。
節目新規,可以引援。
雖說要付出一定的代價,但歌王歌后以上級別的歌手,帶來的人氣加成,肯定是超過那點代價的。
新規一出,各位作曲人引援幾乎就成了必然。
林一凡在行業內認識的一線以上級別的歌手,只有歌后王曦曦。
但林一凡就是餓死,直接投降,也不會邀請王曦曦當他的幫唱歌手。
可面對其他作曲人必然引援的局面,他若是不找個勢均力敵的歌手對沖,僅靠目前手底下一幫二三線歌手,贏面將會大大降低。
星光娛樂底蘊不足的問題,在此刻顯露無疑。
“其實,這個問題不難解決。”
蘇懷明說道:“簽一位歌王回來就行。”
林一凡額頭三道黑線,哪家公司會隨便放一位歌王離開?
簽回來的代價,是星光娛樂能承受的嗎?
動不動一兩千萬的簽約金,星光娛樂有那么多錢嗎?
“我知道你的想法。”
蘇懷明一副了然的樣子,道:“這位歌王不一樣,他是一位想當天王的歌王。”
林一凡翻了個白眼,沒好氣道:“歌王有不想當天王的嗎?”
拿下一次年榜第一,就能成為歌王或者歌后。
要說稀奇,其實也不怎么稀奇,每隔一兩年,差不多就能出一個。
但天王天后就不一樣了,難度直線上升,至少需要拿到三次年榜第一,或者單張專輯賣出超過3000萬張。
拿到一次年榜第一就很難了,更別說三次,單張專輯銷量超過3000萬張,更是一個天文數字。
嚴苛的條件,導致差不多五位歌王歌后里,才能出一位天王天后。
競爭激烈,條件嚴苛,也阻擋不了大家想上進的心。
不僅是經濟利益,地位上的巨大提升,以及隨之而來的各種榮譽,更是讓人心向往之。
沒有一位歌王歌后,會放棄任何沖擊更高層次的機會,一定是拼盡全力。
所以蘇懷明說他想簽的那位歌王不一樣,實在是有些搞笑了。
“他已經拿到兩次年榜第一,但第三次年榜第一,他沖擊了三次,都以失敗告終。”
蘇懷明解釋道:“他所屬的經紀公司,已經放棄了讓他沖擊天王,將資源投到其他歌手身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