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飯過后,趁著林海棠在家休息,孟浪拿出一疊資料。
“這是什么?”
“那個胡大志的一些犯罪證據。”
“啊?”
林海棠拿起資料翻看了起來,越看臉色越是古怪。
“你管這個叫一些?”
組織社團、偽造證件、職務侵占、暴力催收、非法拘禁、重傷他人、威脅恐嚇、強迫婦女、販賣毒品……
上面羅列的罪證,怕是有二十幾條之多。
這么多證據,這是要讓人家牢底坐穿的節奏吧?
什么仇什么怨?
“是這樣的,上次酒吧那兩位出手幫忙的朋友你記得吧?
跟這位胡大志有些宿怨,正好呢,他們手上掌握了一些有關對方的犯罪證據……知道你是律師,就請我幫忙找你先咨詢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。
你知道的,我也就是半桶水,這種事肯定應付不來。”
朋友?宿怨?
有那么巧合的事?
自己和樂隊剛被胡大志一行威脅不得已終止了在酒吧的工作,然后你就告訴我胡大志那家伙恐怕要進去了?
再加上這家伙總是有辦法弄到一些很匪夷所思的情報。
稍微這么一聯想……
林海棠一臉古怪的看著孟浪,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,眼眸微垂,聲音似乎都不自覺放低柔和了許多。
“其實……你沒必要……”
“你也知道的,我這個人比較膽小,胡大志那伙人臨走還放狠話要我好看,一看就知道要害我,你說我能放著不管嗎?那不是我風格!
言情
林律師,別客氣,按最高刑期弄他!”
林海棠:“……”
我以為你是沖冠一怒,沒成想是先下手為強?
“林律師,你怎么了?對了,你剛剛想說什么來著?”
“嗯……沒什么……”
孟浪丟下一份堪稱枯燥的工作便心滿意足的離開了1103。
這朋友多就是方便啊。
嗯……被害妄想癥也很方便……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