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鼻!
一番展示后,林一凡心中不禁感嘆道。
陳詩詩不愧是僅用了兩年時間,就躥紅成為一線歌手的超級新人。
顏值爆表,嗓音多變,唱跳俱佳。
星光娛樂要是能出個這么猛的,林一凡有信心一年內給捧成歌王歌后。
可惜,優秀到這種程度的新人,一般只會出現在大公司。
蘇懷明跪下來求人家,人家也不會多看一眼星光娛樂。
“林老師,我之前的歌曲都偏唱跳風格,但我這次的專輯希望有點不一樣的色彩,所以我希望你能給我寫一首慢歌。”
“我對歌曲的要求很簡單,好聽。”
好聽?
林一凡嘴角微微抽動了幾下,這個要求,還真簡單啊!!!
“歌曲授權費方面,價格隨你開,定金我先給50萬。”
“不管你的歌最后有沒有收錄進我的專輯,這50萬都不用退。”
林一凡抬手,手掌向上翻起,示意陳詩詩別說話。
“你最后一句話什么意思?”
林一凡反手指了指自己,道:“如果最后沒收錄進你的專輯,你要把歌退給我?”
“啊?”
陳詩詩嘴巴微張,表情疑惑道:“這有問題?”
“行業內不都是這么做的嗎?”
林一凡不明所以,扭頭看向蘇懷明,這是什么規矩?
他都沒聽說過。
“咳咳。”
蘇懷明尷尬的對陳詩詩說道:“他剛入行就來了星光娛樂,不清楚行業規矩,你不要介意。”
跟陳詩詩解釋完,又轉頭對林一凡說道:“一凡,歌手向作曲人邀歌,一般是先給定金,暫不簽授權合同,等最后確認要使用后,再簽合同,給授權費。”
“如果最終決定不用,定金視情況,可能退一部分,也可能完全不退,退回來的歌曲,作曲人可以自由處理,不需要考慮原定歌手的意見。”
“畢竟誰也不能保證作曲人寫出的歌曲,就一定符合歌手的要求。”
“如果不符合,歌手還要出錢買下來,這對歌手來說是不公平的。”
“之前你寫的歌,我都很滿意,所以我都是直接跟你簽合同。”
“但在公司外,都是這個規矩。”
“我不同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