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的解釋只能是林一凡沒賣陳海和朱小環的合同,這些人是來找陳海和朱小環談簽約的。
“是的。”
馬上有人確認了何秋的推斷,“陳先生,朱小姐,你們現在有時間嗎?我是正和藝人經紀公司的副總經理。”
“我們公司雖然不是十大娛樂公司之一,但專精演員經紀業務,與很多制片公司有深入合作,可以提供給你們的資源反而比十大娛樂公司還多。”
“吹什么牛?我們公司也是專業藝人經紀公司,營收比你們公司還多。”
“我有說你們不專業,比我們公司差嗎?”
“你們要知道,飛碟娛樂在十大娛樂公司里,是側重藝人經紀業務的那一類,比資源,你們確定比的過飛碟娛樂?”
飛碟娛樂作為十大娛樂公司之一,雖然自身并不重視發展制片業務,但憑借著雄厚的資金實力,投資了很多影視劇。
投資了影視劇,劇組選演員的時候,飛碟娛樂的演員自然就有先天優勢,差距不大的情況下,飛碟娛樂的演員可以說是必被選上。
如果演員足夠優秀,飛碟娛樂甚至會直接投錢,量身打造一部影視劇給演員。
這就是加入大公司的好處。
“呵呵,飛碟娛樂確實資源多,但你們的藝人也多,那么多人分飯吃,你敢說陳先生和朱小姐簽到飛碟娛樂,你們給出的資源就一定會比我們公司多?”
正和藝人經紀公司的代表冷笑著說道,一點不虛飛碟娛樂的代表。
加入大公司好處明顯,但加入小公司也有小公司的好處。
小公司出頭的藝人不多,資源可以更集中在某個藝人身上。
陳海和朱小環去了正和經紀公司,肯定會被重點培養,把資源砸到他們身上,演員的收入分成也肯定會比飛碟娛樂高。
飛碟娛樂的代表閉嘴,不在這個話題上繼續和別人爭論。
他現在說出口的話,如果陳海和朱小環答應簽約飛碟娛樂,可都是要被寫在合同上的。
飛碟娛樂確實無法保證,能給出比其它公司更多的資源,原因如正和經紀公司的代表所說的那樣。
吃飯的人太多,再多的資源分到每個人嘴里,就沒多少了。
飛碟娛樂的代表有點不想繼續爭了。
這些小公司都是瘋的,天知道他們為了簽下陳海和朱小環,會開出多離譜的條件。
最終,陳海和朱小環同時簽約了一家知名的藝人經紀公司,拿到了他們的咖位應該拿到的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