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聚會后,我媽一直沉默著。
她的眼眶紅紅的,我知道她又被那些話傷到了。
“媽,別難過。”
我握著她的手,輕聲說,“他們不值得你難過。”
“媽只是覺得……”
她嘆了口氣,“咱們家,以前真的太窮了。
窮得連說話的底氣都沒有。”
“現在不一樣了,媽。”
我看著她,眼神堅定,“咱們家有底氣,您有底氣。
因為您值得。
您親手創造的這份價值,沒人可以抹殺。”
我媽點點頭,眼角掛著淚花,卻露出了一個釋然的笑容。
這次沖突之后,我和我媽徹底與劉春華一家劃清了界限。
我和我媽的生活過得平靜而充實。
母親在她的縫紉工作室里教導學員,我的父親也從外面回來,在家鄉幫著打理一些事務。
我們一家三口,終于在多年分離后,真正團聚了。
然而,就在我們以為一切都將回歸平淡與幸福時,劉小軍卻再次搞出了幺蛾子。
耐克公司按照合同約定,每年都會舉行一次品牌發布會,邀請我媽作為“特邀設計師”出席。
這次發布會在海外舉行,全球媒體都會關注。
就在發布會前夕,我們突然收到一封律師函。
發函方竟然是劉春華和劉小軍。
他們聲稱,我媽手縫的那個“耐克”標志,其“創意靈感”源自劉小軍小時候的涂鴉畫。
他們還附上了幾張劉小軍小時候畫的簡筆畫,其中有一張,確實有那么一點點神似“耐克”鉤子。
他們指控我媽“抄襲”了劉小軍的創意,要求耐克公司停止使用該標志,并向他們支付巨額賠償金。
如果不停用,就必須每年支付劉小軍“創意授權費”。
這簡直是荒謬絕倫!
我媽當時只是憑著腦海中對耐克標志的模糊印象,一針一線縫出來的。
和劉小軍的涂鴉畫根本扯不上任何關系。
這分明是看到我們越過越好,他們嫉妒得發狂,想方設法地來分一杯羹,甚至想毀掉我們擁有的一切!
我媽看到律師函后,當場就懵了。